At the touch of his lips,love opened like a flower and his new life was born.

独活

  怎么港,发文混更,拿学校杂志的稿(迎合贵校口味,刻意装逼)来混一混,求得期末考试神迹降临

  大家祝我考好!


  独活


  现在我想起我的二十岁,年轻,绚烂,狂,一副铮铮好皮囊,足可做一世潇洒浪子,却分分秒秒想着死。只因我认为人生的黄金时代太短暂,那之后多活过一秒都是虚度。那时我最大的噩梦是活到九十九,世间再无一熟面孔,孤苦伶仃,百岁无忧。而今这噩梦被我践行一半,剩下一半都寄托于最后一张年轻的脸。我在我二十岁的某一天对那张脸发誓言,说我会遇见你,我会再见你,我们下一个月在时代广场的霓虹灯下狭路相逢,或者你一百年后路过我风化枯萎的墓碑。然而辗转七十九年过去,我遇过恒河沙数的无根浮萍,却再无缘能见那张脸。时代广场挂起千万盏彩灯飞走千亿只鸽子,却未能见证本世纪最伟大的久别重逢。


  我见证一整个二十一世纪的绽放、上升与崩塌,一个崭新的世纪在我面前缓缓展开,而今又将徐徐落幕。我的前二十年是这个世纪最好的二十年,而我却终日梦死醉生:醒时醉,醉后梦,梦里死。所以当我在我二十岁某个刮风的晚上揣着半包安眠药走进布鲁克林的一间小酒馆时,事实也是在奔赴死亡的路上。我走进去,里面灯光昏暗,大麻烟雾遮天蔽日,老歌声嘶力竭,放的是披头士的佩珀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我坐在酒保面前闭着眼睛胡乱点单:一整杯40度的电气白兰地,价格便宜,最衬我囊中羞涩。这时又有人推门进来,坐到吧台另一侧。我偏头看一眼:一个男人,廿岁上下,红头发绿眼睛,仿佛是从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穿越而来,眉头上积了亚平宁半岛经年好阳光。他冲酒保打响指,开口阔绰:要一杯修道院绿酒。


  “修道院绿酒?——先生,那我们买不起。”酒保扬起眉毛笑他,“倒是能为您调出相似的味道,只不过我们没用阿尔卑斯山巅的草药*,包不了您喝过长生不老。“


  他也笑起来,“那请来一杯不保我长生不老的修道院绿酒。“他说话间我的电气白兰送了上来,这是一百年前太宰治喝过的酒,我没怎么读过这个日本作家的书,只知道他同我一样一心寻死。纵使我紧跟着就要往杯子里头倒安眠药,确凿地保我长睡不醒,倒也不碍我死前去找吧台那边的人逗一逗乐。于是我大喇喇坐了过去,把电气白兰往他面前一推,问:“你要喝绿修道院,你是想长生不老?“


  他瞧着我的眼睛笑了:“你要喝电气白兰地,你是想以最快的速度醉倒?“


  啊呀呀,猜错啦,我是想死啊。我继续问:“你信长生不老?“问罢自己先感叹:”我才不求长生不老,我只求朝生暮死。“


  “为什么求朝生暮死?“


  “你说,生好还是死好?如若我这样,潇潇洒洒地死掉好,还是再过十年,大腹便便形色匆匆地活一天好?我只争朝夕,我只争黄金时代,我只争永远年轻。所以,”修道院绿酒被推到我面前,我抿了一口再推给他,“越早死越好啊。”


  “你是说,要是活的太久…”


  “那可真是太惨了,此生此世第一惨。”


  “……”他默默抿过一口酒,指着音响问:“你去过他们演唱会没有?“


  “披头士?我想我父亲——噢不,我祖父——大概去过。听说他们的现场出了名的垃圾,如果你听……“


  “你真该去听一回,就听1965年在译谢亚球场那一回,一群被英国乐队迷得发疯的青春期小孩绕着看台密密麻麻坐满一圈又一圈,在球场的第二层看台上举着无数幅写着LENNON写着PAUL的海报,瞧瞧他们那活力四射的样子,德州口音波士顿口音都在跟着唱:我们是佩珀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空气中弥漫着炸薯条的馥郁味道,哈里森疯了一样弹吉他,他多年轻,多漂亮。那会儿阿姆斯特朗还没有上天,姑娘们都流行穿银光闪闪的紧身裙。猫王和披头士稳坐神坛,共享一个闪闪发光的六十年代,那会儿我们叫它太空时代,难道不也是你所谓的黄金时代。你真该去听一场披头士的演唱会啊——那感觉可比坐在这里听一段录音要好太多了。”


  “哇——你好酷,去过披头士的演唱会,现在还能去林肯公园的演唱会。”我有口无心,专心玩弄我的酒(我还没喝过一口),敷衍他时语气故作真心实意,“你过去一定喝过无数桶修道院酒,你长生不老…我祖父入土十年,而你还能坐在这里跟我讲故事。你是不是还上过一战的战场,跑过二战的前线,嗯,而且将来还有三战四战五战,遇见俾斯麦,斯大林,希特勒,还有尚未出生的独裁者……“


  “你说的人名我都几乎要忘记了…但我记得1914年的平安夜。1914年的平安夜我在佛兰德前线,那一夜的星空非常美,照明弹悬挂在地平线上是永久燃烧的星星,一个灯火彻夜辉煌的平安夜。星辰从很远的地方倾倒下来,盖住未掩埋的肢体,肢体下开出许多朵罂粟花。我这样说似乎——但是真的——那很美。你也该看看,现在透过窗子照进来的璀璨星光,那时也静静静静地划过前线的铁篱笆。我们开始有人走到铁丝网旁边问对方要烟丝抽,他们问我们要朗姆酒喝。我和一个德国兵换了烟斗,我还记得他亚麻色眼睛,那也真的很好看,你可以想象他念书时这双眼睛会为他掇取多少风光,他回家后这双眼睛又会得到多少赞扬。如果他能回家,如果他能回家。我们这里一个二等兵趁着星光给他的女友写情书,他在战壕里写得词穷,拿着纸去问德国人:有哪些更美的修辞能抵得过玫瑰花。德国口音真他妈难懂,不过他们还是一起写了一封寄往英国的情书。我们都相信那封情书会生出翅膀,飞过佛兰德的铁丝网,飞过战场上的罂粟花,飞过暴风雪,飞过枪炮、病菌与钢铁,飞过战争,飞过一切苦难——降落到默西河畔某个姑娘的书桌上。——这真是一个绝好的、甜美的故事。“


  “我可以信你这永生不死的好故事,你的酒喝完没有?借我喝一口——谢谢你。你真是战场上一个好兵。然后呢,圣诞节以后,——你们就再拿起了枪?继续打仗?“


  “当然,我们要回到战壕,拿起枪,对着铁丝网那面的亚麻色眼睛,对着那些用英语转述的日耳曼情话。那封情书雨雪兼程,飞过战场上的鬼火与枪声。今夜无战事,你有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仅限今夜而已。“


  “你——你是个意大利人吧?你说你替哪边打仗?“


  “我替许多地方打过许多次仗。“


  “我是来开开心心喝酒的(不,其实我是来寻死的——可是我想多听一些这个男人的好故事),不是来听一战讲座…那,你想必也是有过很多姑娘,加起来能比邦女郎多出多少倍,凑够所有国籍,所有肤色,所有的眼睛和头发——哇哦,哇哦,哇哦。讲讲,讲讲这个。”


  “我没有多少开心的故事,披头士算是其中最美的一个了。你去过伊斯坦布尔吗?”


  “我才20岁,我从没踏出过美洲一步,我不像你,长生不老先生。我没有那么多时间。”


  “我觉得你应该在死前多走一些地方,只呆在一处怎么能叫黄金时代。你要听的这故事比披头士和佛兰德都要早。早到那时候我们甚至也管伊斯坦布尔叫君士坦丁堡。那里才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我的谵妄我的救赎。凡人骑着高头大马跨过地中海的浪花,拜占庭的花朵尚未凋谢。对,我是在伊斯坦布尔认识她的,现在我旧事重提,她便是我的伊斯坦布尔,伊斯坦布尔也就是她。你应该走一走伊斯坦布尔的街道,走过她光滑而细长的肚肠,或者你抚一抚伊斯坦布尔的城墙,不管那是拜占庭的城墙还是奥斯曼的城墙,都是她的皮肤:绽放的,紧实的,蜜糖色的,饱蘸了乌古斯人的血的。或者你还有机会去看一看她的眼睛,那是挂在广场上阁楼里商店中央的波斯细密画,蔓延的花朵,年老的细密画家为它瞎过多少双眼睛,她的眼睛里就有多少朵花。我记得我陪她走过正午的伊斯坦布尔,在高高城墙的阴影下,鱼干的腥气,乳香与没药,安拉的笑容。一切事物都处于心醉神迷的状态…那时没有电影院,没有星巴克,没有香奈儿,我甚至不能为她留下一张照片。但现在我还能回忆起她闭眼时睫毛扇动如一只翅上开花的燕尾蝶。”


  “我觉得你是一个诗人。”酒保得了空,撑着下巴听完了这一段,笑嘻嘻地评价,“他们应该为你颁发诺贝尔奖,文学奖,批注特别感谢:你的土耳其女友——伊斯坦布尔。”


  “事实上我很快就离开了伊斯坦布尔。等我再回去是半个世纪之后,骑着马小心翼翼穿过老城,穿过乳香与没药的味道,蜜糖色的城墙…我在广场上看到了她,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即使她面容枯朽,肚肠萎缩,睫毛凋落,即使她皱缩如一只死去的蝴蝶——我也一眼就认出了她。我没有办法靠近她,时间从她身上源源不断地涌出,我被一阵阵浪潮冲向遥远的彼方。所以我其实并没有过太多情人,也没有过太多朋友——你怎么舍得看他们老。你说的很对,真的,活得太久是此生此世第一等凄惨的事。”


  酒保打了个响指:“好故事!我喜欢你潮水的比喻…你让我想起一个著名的小说开头: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


  男人永生的脸上露出疲惫的微笑:“我很开心你喜欢这样的故事。”他的酒已经见底,于是他很快向酒保结过了帐。“你要去哪儿?”我问他,“你在哪里工作?你做什么?IT?股票?资源管理?呃…我是说,你是真实存在的吗?"我不想承认:我已经信了他长生不老的故事。"你会活下去直到永生永世。那我们的一生无论再长在你眼里不都是朝生暮死…你还有更多的故事可谈吗?…“


  “我会给你讲我永生永世的故事,等我们下一次见面——如果能下一次见面。“他重复时的语气就像在形容那位亚麻色眼睛的德国兵(如果他能回家,——如果他能回家),而他永远也回不了家了,我不知我短暂的一生里是否有再遇到这长生不死的天神的命运,等我们下一次见面,下一次——


“不,不是因为你的故事,是因为你,先生。我会遇见你,我会再见你,我们下一个月在时代广场的霓虹灯下狭路相逢,或者你一百年后路过我风化枯萎的墓碑。“我告诉他,言之凿凿,“你带着纽约的灯火,佛兰德的罂粟花,伊斯坦布尔的烟火。你的日子遥遥无期,我的捉襟见肘,可是我——我想我会再遇见你。”


  我再往后想时,发现这是我跟他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先前他说他闭上眼睛时尚能想象他土耳其女友的脸,而现在我闭上眼睛眼前也能浮现他的脸,他推开酒馆门离去的时候脸庞被星光照亮:年轻而疲惫的脸,孤独的永生者,失去目的地的时间旅行家。独步走过历史的宫殿,时间在他肩头下过一场雪,时间的浪潮霎那之间涌向我。


  现在我躺在病床上用尽全身力气去回想我的二十岁,我遥远而芬芳的黄金时代,我本该死去的年月。我已经老了,我的衰老,我的噩梦,我再没有机会走上哪里的一个广场,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现在在哪一个角落,是吹着莫桑比克海峡干燥的风,包裹进香港的俗世红尘,抑或在雷克雅未克与我共享这医院窗外的一片星空。二十一世纪即将终结,我有幸见证一个世纪的起与止,而他又经历过多少春天的生和死,多少人的年轻与老,他会不会路过我的墓碑。我闭上眼睛,面前浮现一张好看的脸,是长生不老,是百岁无忧,是一双上挑的绿色眼睛,一杯绿色的修道院酒,是西西里的美丽传说。而他说:“我为你讲我永生永世的故事。”,永生永世,永生永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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